发布时间:2010-01-28作者: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字体 【大 中 小】
温鹿旅管理〔2010〕3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: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各项工作,确保全区旅游行业过一个安全、欢乐、祥和的节日,实现假日旅游“安全、秩序、质量、效益”四统一的目标,结合我区旅游安全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预防为主,强化责任,确保全区春季旅游安全 旅游企业处在安全生产的第一线,必须以明确的责任,严细的管理,不间断的排查,经常性地整改,夯实旅游安全工作的基础。春节期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: 1、旅行社 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循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组团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岗位安全负责制。各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状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并及时汇报。经常对本社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并建立安全工作档案。 旅行社接待大型团队必须有两名以上陪同人员,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工作,重点团队要派专职保卫人员随团,负责安全工作。旅行社不得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。导游陪团外出不得擅离职守,陪同旅游者游览购物要随时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严防被盗事故发生;陪同旅游者乘车要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,途经危险路段要提醒旅游者防治磕碰,到站下车要提醒旅游者带好所携物品,停车时要提醒司机锁好门窗;要了解旅游者所住宾馆饭店的安全状况,协助宾馆饭店对旅游者做好安全宣传。如有旅游者患病或死亡,导游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报告;遇有突发事件时,要保护旅游者与事故现场,及时与就近的公安机关和医疗急救中心联系协助,并同时向上级报告。 要严格执行有关车辆安全管理办法,旅行社用于从事旅游业务接待的车辆,必须具有主管部门审验合法的资质证明。在租用车辆时,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、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,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、手续不全的车辆。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合同,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。认真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的规定,确保投保率达到100%,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。 2、景区(点) 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各类安全警示要规范安全,确保防汛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拥挤、紧急救援等设施设备规范有效。积极防范各类不法活动,及时处置突发事故、事件和治安灾害事件,保证景区游览秩序和治安秩序良好。对景区重点部位要制定专人划区包干,死看死守,确保万无一失。对个别景区危险地段要设立防护设施,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。要完善应急疏散和救援措施,接待游客不得超过规定容量。景区内设流动巡查人员,游客一旦出现意外,能及时得到救助。对景区内的游船、娱乐设施要定期检查、保养、维护,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。 加强景区内交通安全。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,发生交通阻塞时,及时做好分流、疏导,维护交通秩序。在急弯、陡坡、临水等危险路段,应按国家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,各种车辆应按规定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。停车场要有醒目图形符号标志牌,有专人管理,疏导车辆停靠整齐,并配备针对车辆火警的灭火设备。景区游船要各种证件齐全,消防救生器材按规定配置,防范救生措施有效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严格按规章操作。 3、星级饭店 各星级饭店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备烟感、喷淋、监控等设备,各类安全标志安装合理醒目,安全通道畅通无阻。要配备数量充足、选型正确的轻便灭火器材,摆放位置明显、易取、完好、有效。要按照消防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,定期开展消防培训,做到全员“三懂”、“三会”,即懂火灾危险性、懂预防措施、懂扑救方法,会报警、会使用灭火器材、会扑救初期火灾。 加强对星级饭店、景区内旅游参观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,严防食物中毒事件。搞好食品采购、加工、储藏等重点环节管理,外购食品应有完整的质量标识(或证明),销售时要符合保质期限。食品加工部门应使用消毒柜,安装紫外线消毒灯,确保完好、有效,达到卫生指标。加工制作食品,清洗、切配、烹制的全过程要符合《食品卫生法》的有关规定。 二、高度重视,严格监管,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工作 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坚持“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高度重视,常抓不懈,不断加强旅游安全的基层和基础工作,抓好旅游安全管理,防治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我区春节期间旅游安全,实现2010年度旅游安全工作的开门红。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,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确保责任、人员、资金三到位。加强隐患排查,重视应急演练,力争取得安全和效益双促进、双提高。 三、加强领导,高位督查,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鹿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,经研究,决定成立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今冬明春旅游生产安全领导小组,吴法照局长为组长,毛群希副局长、叶洪康副局长为副组长,陈忠、黄国胜、陈雄新、郑利敏为成员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叶洪康为办公室主任,旅游管理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。 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、落实责任措施,结合各自实际,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,健全工作机制,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在春节期间将联合安监、卫生、消防、工商等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,指导企业排查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。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,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经营单位,将加大惩治力度;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旅游经营单位,坚决停业整顿;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,坚决予以查处,该处罚的处罚,该曝光的曝光,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 四、加强信息沟通,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节日期间,旅游安全工作各项情况要及时上报,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。各类旅游安全信息请上报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旅游管理科。联系人:陈雄新;联系电话:88030216。 特此通知。 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:旅游 节假日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:区安监局 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