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0-02-02作者:温州市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字体 【大 中 小】
温鹿旅管理〔2010〕5号 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旅游教育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区(点)、星级饭店、旅行社: 现将省旅游局《关于做好2009年度旅游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浙旅人教〔2010〕1号)转发给你们。并就做好旅游教育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请各单位及时安排人员做好本单位2009年度旅游教育统计工作,认真核对有关数据,确保统计数字真实,完整准确,填写字迹清晰。 二、各单位请于2010年2月7日前将旅游教育统计报表(盖章)传真至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。联系人:吴周;电话:88215281;传真:88030220。 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: 旅游 教育 统计 转发 通知 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印发